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雷映
编辑|孙一鸣
3月5日晚,海马汽车(000572.SZ)披露2月产销数据快报。数据显示,2月,海马汽车的产品销量为628台(套),同比下滑81.41%。此前,该公司因即将推出首款氢能汽车遭资本市场爆炒。
2024年初以来,中央及地方频频出台氢能产业的利好政策,新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亦明确表示要“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近日,氢能源题材引爆A股热点,相关个股迅速上涨。
因2024年迎来首款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营推广和海外市场拓展,海马汽车(000572.SZ)近期颇受资本市场关注。2月21日、29日,该公司股价强势涨停。截至3月6日收盘,海马汽车的股价为4.12元/股,相对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月8日)收盘价3.14元/股,涨幅达31.21%。
然而,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该公司2023年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2.7亿~3.6亿元,这已是海马汽车第七年亏损。据财报统计,2017—2022年,该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的亏损总额高达70.14亿元。
海马汽车2024年1月产销数据快报显示,其新年第一个月的生产量仅为43台(套),同比下滑98.01%;销售量为686台(套),同比下滑63.91%。2月,该公司的产销量延续下滑态势。
在转型缺乏业绩支撑之下,海马汽车的股价还能继续上涨吗?
3月5日,就业绩亏损、氢能汽车销售等问题,时代商学院向海马汽车致电询问,对方回复称,以公司公告信息为准,不方便透露更详细的信息。
首款氢能汽车海马7X-H(图片)车型即将上市
2024年初,氢能产业的发展再获政策“红包雨”。
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围绕多个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
此外,各地政府也针对氢能产业发展出台支持政策。以山东省为例,2月29日,该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科技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对本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试行2年。
随后,氢能源题材被推向资本市场风口,A股氢能源板块及个股“躁动”。Wind数据显示,2月6日—3月6日收盘,Wind氢能指数的涨幅达26.31%,而Wind全A指数的涨幅为17.11%。其中,2月29日,Wind氢能指数就上涨6.44%。
因首款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生产资质审批和产品公告均获通过,具备上市销售条件,并将在2024年进行小批量示范运营和海外市场拓展,海马汽车引起市场高度关注。2月21日、29日,该公司均涨停收盘。
此前,海马汽车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指出,自2017年起,公司坚定实施品类战略与出口战略,收缩聚焦,向新能源车企转型。2018年,该公司启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海马7X-H的研发,2022年该研发产品的第四代样车落地,2023年5月搭载丰田电堆的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下线。
2月29日,海马汽车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的海马7X-H氢能汽车于2023年12月7—9日亮相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于12月12日获得氢燃料电池乘用车生产资质,12月26日通过工信部公告认证。
值得一提的是,1月9日,就投资者关于“海马7X-H是否可以正式上市销售”问题,海马汽车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称,“公司相关产品已具备上市销售条件”。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加氢站数量比较匮乏,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示范运营的基本要求,海马汽车制定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规划主要立足于海南省内。
3月1日,就“公司的氢能源汽车是否能在今年量产”问题,海马汽车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表示,2024年,公司计划正式启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海南自贸港的小批量示范运营推广,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普及及产业化。
7年亏损超70亿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仅约为5800辆,而同期新能源汽车总体销量已达949.5万辆。不难发现,由于制运储能、材料技术等方面不具备成本优势,氢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进度相对缓慢。
对于海马汽车而言,能否依靠氢燃料战略破局,仍需市场检验。
除了要面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的诸多挑战,该公司也因氢燃料电池汽车前期的研发与创新投入高,战略产品难以落地,长期处于亏损经营的状态。
2023年前三季度,海马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9.39亿元,同比增长10.64%;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23亿元,同比下滑4.51%。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5亿~28亿元,同比增长5.17%~17.7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7亿~3.6亿元。
历年年报数据显示,自2017年起,海马汽车每年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2017—2022年,该公司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0.68亿元、-17.09亿元、-7.31亿元、-14.61亿元、-4.33亿元、-16.13亿元,亏损额合计达70.14亿元。
对于业绩亏损原因,海马汽车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中表示,2023年度,公司产销规模总体仍偏小,日常经营产生的营业收入不足以完全覆盖营业成本及费用支出,故净利润仍为负值。
从2023年度的产销数据看,2023年,海马汽车实现生产量3.04万台(套),实现销售量2.80万台(套),产品仍以SUV型传统燃油汽车为主。
2024年1月的产销数据显示,1月,该公司的生产量为43台(套),同比下滑98.01%;销售量为686台(套),同比下滑63.91%。
2月产销数据显示,2月,海马汽车的生产量为166台(套),同比下滑94.88%;销售量为628台(套),同比下滑81.40%。
2024年1—2月,海马汽车累计生产量为209台(套),同比下滑96.13%;累计销售量为1314台(套),同比下滑75.11%。
2023年三季报显示,截至当年三季度末,海马汽车的未分配利润为-36.30亿元。
(全文2238字)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